各学院分团委:
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共青团的自身建设,调动基层团组织 在公司共青团工作中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。在建团百 年之际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,激励广大团组织、 团员和团干部比学赶超、争先创优,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 十大胜利召开。校团委决定在 2022 年“五四”期间,评选 一批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和优秀团学项目,进行集中展示和 表彰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“五四”评优项目
( 一) 集体荣誉称号:“五四”红旗团总支,“五四”红旗团支部。
(二) 个人荣誉称号:优秀共青团员、优秀员工干部、 团学工作积极分子、单项积极分子。
单项积极分子主要包括:优秀青年志愿者、文艺之星、 体育之星、技能之星、读书之星等。
二、评选名额和比例
( 一) “五四”红旗团总支占全校团总支总数的40%, 按照《太阳集团tcy8722“五四”红旗团总支量化考核自评 表》 (附件 1) 进行申报和评定。
(二) “五四”红旗团支部占学院团支部总数的 20%; “五四”红旗团支部的评选采取学院评审推荐办法,即先由 公司团总支进行评审推荐,然后由校团委审核,最终确定本 学年的“五四”红旗团支部。
(三) 学院团总支可根据《运城职业大学“五四”评优 个人荣誉一览表》 (附件 2) 、《2021-2022 学年“五四” 评优项目名额分配表》 (附件 3) 进行个人荣誉项目评审推 荐,然后由校团委审定。
三、评选原则和方法
( 一) 评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在总结工作和民主评 议的基础上,充分发扬民主,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,各团支 部、团总支依据评选条件进行评选上报,校团委进行审核评 定。
(二) 优秀共青团员、优秀员工干部及各类单项积极分 子的评选采取班级提名,各学院团总支审查推荐,报校团委 审定。
(三) 所有推荐、评选建议名单都须在学院内公示 3 天 后,统一报校团委审定,校团委审定后在全校公示 7 天后进 行表彰。
四、评选要求和说明
( 一) “五四”评优是公司的一项重要工作,各学院团 总支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严格按照条件进行各项评选推 荐活动。
(二) 各学院团总支要把评优活动作为总结工作、交流 经验、鼓舞干劲的一项重要举措,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学习和 宣传力度,形成学习先进、争当先进和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, 更好地推动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。
(三) 评优材料上报方式。以学院为单位,须以电子文 档和书面材料同时上报,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个人单独申报。 上报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5 日,具体要求如下:
1.各学院团总支将集体和个人评优材料与学院“五四” 评优汇总表 (附件4) 以电子文档、纸质档报至校团委办公 室 (图书馆 718) 。
2.“五四”红旗团总支、“五四”红旗团支部需上交 1500 字左右的事迹材料,以图文并茂为佳。
3.以上所有个人评优项均用学校统一的“评优申报表”。
4. 申报表中的鉴定一定要按照规定由学院团总支填写, 统一使用第三人称,如“该同学”。
5.优秀员工干部、 团学积极分子两项荣誉不可重复参 评。
共青团太阳集团tcy8722委员会
2022 年 4 月 14 日
附件 1:“五四”红旗团总支量化考核自评表
附件 2:“五四”评优个人荣誉一览表
附件 3:2021-2022 学年“五四”评优项目名额分配表
附件 4: 2021-2022 学年“五四”评优汇总表
附件 5:2021-2022 学年“五四”团总支申报表
附件 6:2021-2022 学年“五四”红旗团支部申报表
附件 7:2021-2022 学年“优秀共青团员”申报表
附件 8:2021-2022 学年“优秀员工干部”申报表
附件 9:2021-2022 学年“团学工作积极分子”申报表
附件 10:2021-2022 学年“优秀青年志愿者”申报表
附件 11:2021-2022 学年“校园之星”申报表
运大团〔2022〕8号(附件1-11)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