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班:
为了进一步规范班级常规管理,客观公正地评价班级工作,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,增强员工的集体荣誉感,切实提高班级管理水平,现结合《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员工管理规定》运职院学[2017]11号相关内容,制定我系《班级量化考核办法》。此《办法》用于员工日常行为管理及学期、学年末员工综合素质测评,具体如下:
第一章 总 则
一、员工基础分为70分,违反纪律扣分,获得奖励加分,扣分下限为总分50分止,加分上线为总分100分为止。
二、日常考勤每周一小结,每月进行月度总结,每学期进行期末总结,每学年进行年度总结,并在班内公示。
三、总结后得分将作为参评奖、助学金,推优、评先考核的主要依据。
第二章 扣分细则
一、日常考勤
1.早操(升旗)、上课、实验、劳动实践周、晚自习等日常活动,迟到、早退一次扣0.3分(累计3次扣1分);旷早操(升旗)每次扣0.5分;旷课每次扣2分;劳动实践周按一天5个学时计算,缺勤依时间相应扣减。此项考核同时纳入违规违纪处罚范畴。(1分换算为1学时)
2.病假三天以内不扣分,事假一天或病假每超过一天扣1分,每学时扣0.2分,一天按8个学时计。特殊事假视情况给予3-5天免扣分假期,重大事故可视情况延长期限。
3.员工课堂养成教育扣分计入量化考核。(1分折算为0.5分)
4.无故不参加系部、学院组织、召开的重要活动或会议,一次扣2分。
二、院系检查
1.小集体(小组、宿舍等)受到院系通报批评,第一责任人扣1分;若无第一责任人,主要责任者扣1分;无法判定责任,则全体成员每人扣1分。每学期被院系通报批评3次及以上,该集体全体成员取消本年度评奖、评优资格。
2.班级值日须合理安排,做到每天均有值日生,保证每日两次打扫,拖地一次。在检查中,如发现当日值日人员未及时清理教室垃圾,教室卫生环境较差,或未关闭教室的门、窗和水电者,该组成员每人扣0.5分。
3.宿舍安全检查中,地面有少量烟头(3个以内),责任人均扣1分,烟头较多,责任人均扣2分;宿舍成员使用违禁大功率用电器(不包含功率800W以下的吹风机)、饲养宠物者,主要责任人扣2分,并对违禁物品予以没收,无法落实主要责任人,则宿舍成员每人扣2分;因使用大功率造成宿舍断电,按上一款内容双倍扣分。同一人员每学期累计3次被安全检查扣分,取消其本年度评奖、评优资格,视情节严重,还应给予相关人员违纪处分。
三、校园活动
文艺晚会、体育竞赛、相约星期五等集体活动,无故缺勤一次扣2分;无故不参加校运会按每天8分扣减,以此类推。此项考核同时纳入违规违纪处罚范畴。(1分换算为1学时)
四、思想道德
1.故意损坏公物,除履行赔偿手续外,视情节扣2-5分。
2.与同学、老师发生言语、肢体冲突,视情节严重扣2--10分,情节特别严重还应给予违纪处分。
3.因违反校规校纪以及系部管理制度被通报批评者,视情节严重每次扣2分;受警告、严重警告、记过、留校察看处分者,分别扣减5、7、10、20分,并取消当年参评奖、助学金,推优、评先的资格;受纪律处分的员工干部当即免除干部职务。
第三章 加分细则
一、日常考勤
1.月度全勤,无病事假、迟到、早退、旷课,校内外活动无缺席者,月末加1分。
2.学期全勤,无病事假、迟到、早退、旷课,校内外活动无缺席者,学期末加4分(不累积加分)。
3.学年全勤,无病事假、迟到、早退、旷课,校内外活动无缺席者,学年末加8分(不累积加分)。
二、院系评比
1.在院、系组织的宿舍卫生常规检查中,受到通报表扬的宿舍,全体成员均加1分。
2.在院、系组织的寝室文化节或宿舍卫生评比活动中,被评为标兵(优秀)宿舍,除获得相应荣誉证书或物质奖励之外,全体成员均加2分。
3.被评为“优秀班级体”、“优秀团支部”,全体成员加2分。
4.被评为“优秀员工干部”、“团学积极分子”、“优秀团员”等个人荣誉,每项奖项加2分(同年度获得不同荣誉可累加)。
5.被评为“文艺之星”、“体育之星”、“读书之星”、“劳动之星”、“技能之星”、“优秀运动员”等个人荣誉,每项奖项加1分(可累加)。
三、校园活动
1.担任院、系团学主要员工干部(正副主席、正副书记)加6分;担任院、系团学各部部长,社团主席、副主席(以聘书为准),各班班长,团支书加4分;担任其他员工干部加3分。(担任多个干部职务,最多可叠加两项分值)
2.参加个人项目,如“主持人风采大赛”、“校园歌手”、“生涯规划大赛”以及体育活动中的个人竞赛等,获参赛资格即加1分,取得名次按优秀奖、三等奖、二等奖、一等奖等级不同,分别加2、3、4、6分(不重复加分),院报投稿被采纳刊登,每篇加2分。
3.参加团体项目,如各类团队体育竞赛、“辩论赛”等,获参赛资格的团队成员均加1分,取得名次按优秀奖、三等奖、二等奖、一等奖等级不同,分别加2、3、4、6分(不重复加分)。田径运动会获参赛资格即加1分,获得前八名,按名次1,2--4,5--8分别加6、4、3分(参赛与获奖不重复加分,只加最高分,多个项目获奖按最高排名加分,其余对应分值减半加分),破校运会纪录额外加3分(此项最高加5分)。
4.参加院、系组织的大型文艺表演,如“迎新晚会”、“元旦晚会”、“大合唱”、“团体操”等,每参加一次加2分。
5.以上3--4条,除获奖加分,工作人员与参赛、参演人员同等待遇(由系部统一出具证明)。
四、社会活动
1.代表学院参加省级、国家级文娱、体育类比赛,如“大运会”、“模拟法庭”等,每人每项加3分,获得名次按照校园活动加分分别x2、x3。(不重复加分,取最高值)
2.参加无偿献血、社区服务、关爱敬老院老人等社会公益活动等,每项加2分(同一年度参加不同类型的公益活动,按1分累加)。
3.“拾金不昧”、“见义勇为”等传递正能量的行为,受到社会关注或好评的,加5分。
五、创新能力
1.学术论文
a.获系级优秀论文(设计),每篇酌情加3分。
b.获院级优秀论文,每篇酌情加5分。
c.在院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发表者,每篇酌情加5--8分。
2.科技发明、制作、学科竞赛
a.在学院、系部组织的科技活动、学科(技能)竞赛中获得第一、二、三名分别加3、2、1分。
b.在省级、国家级科技活动、学科竞赛中获奖者,加分分别x2、x3。
3.证书考取
a.取得按摩师、养老护理员证等,视证书级别加2--5分(入校之前取得不加分)。
b.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(一级)合格证书加2分,二级合格证书加5分(入校之前取得不加分)。
c.取得护士资格证等从业资格证者,加10分(入校之前取得加5分)。
d.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,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者,加15分。
4.奖励加分
a.对系部、学院做出突出贡献的,酌情加3--8分。
b.单个学期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%加2分,连续两个学期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%加5分。(不累积加分,只加最高分)
c.积极参加护资等从业资格考试、专升本考试,自发成立学习小组,带动同学创造和形成良好学风者,加5分。(凭交费发票、课程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或经系部专业课教师推荐者)
此《办法》结合员工学期、学年末成绩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及统分排名。综合素质测评成绩=学习成绩(平均分)x60%+量化考核成绩x40%。以学年为单位,每学年初始分值为70分,总评得分为60分以下,视为综合素质测评不合格,取消参评奖、助学金及其他推优、评先资格。
申请以上各类加分须以获奖证书、系部工作档案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。
太阳集团tcy8722
2019年5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