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班:
2017年秋季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即将开始,现结合学院奖、助学金评定办法,出台系部配套文件,具体如下:
一、为实事求是地贯彻国家的资助政策,积极教育、正向引导员工在校行为,真正发挥奖、助学金助困、助学的资助作用。系部决定全面考核员工在校各种表现,执行经济困难量化自评、综合素质测评排名“双符合”的评定办法。
1、励志奖学金评选须满足以下条件:
(1)经学院审核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员工,生活俭朴;
(2)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,无不良嗜好;
(3)在校期间无挂科;
(4)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在本班级前10%,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%。
2、经济困难量化自评分未达60分门槛,不予认定贫困资格,无权申请国家助学金(家庭确有特殊情况可适当补贴);自评分达到60分未达85分,不予申请一等助学金。
3、经济困难量化自评分达到85分,综合素质测评排名未进入班级前50%者,不予申请一等助学金;综合素质测评排名未进入班级前75%者,不予申请助学金(员工本人身体有残障情况或当年家中遭遇重大变故情况除外)。
4、经济困难量化自评表达60分,方可进入班内综合评比,同等情况下(量化分差≤5),优先考虑综合素质测评排名靠前的同学。
5、全年参加学院大型活动如:拔河比赛、健身舞大赛、大合唱等,未达到活动总数的30%者,一票否决(参选被淘汰者视为参赛);无故缺勤劳动实践者,一票否决;全年挂科超过两门(含两门)者,一票否决;上一年度受到系部、学院违纪处分者,一票否决。
6、经济困难量化自评表,须严格对照相应条款进行自评打分,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,严禁弄虚作假,一经发现,直接取消资格并做相应处罚。
二、评审组织机构设置
1、系部资助工作组:
组长:李 心
成员:乔冠东(负责15级)、翟丽红(负责16级)、董艳涛(负责17级食品班、老年服务管理班)、武铃娜(负责17级中医康复班)。
2、班级评议小组:
班 级 | 组 长 | 成 员 |
15经一 | 乔冠东 | 郭 茹、闫聪珍、李 静、袁光明、车卫东 |
15经二 | 王 哲、任云萍、闫雅茹、张浩浩、段斐英 |
15检一 | 王志腾、田嘉玉、吕森芳、赵 琦、安 吉 |
15检二 | 张明辉、王 丹、和吉成、宫 白、李翠悦 |
16营养一 | 翟丽红 | 董艳涛、张 婷、任媛婕、邢 霄、宗 然 |
16营养二 | 武铃娜、路雅倩、樊晓楠、杨子威、孙 乐 |
16检验一 | 张思思、李军霞、成 虹、苗林峰、郭彩霞 |
16检验二 | 高 强、白哓哓、李 班、张煜梓、冯 勇 |
16老服 | 王 鑫、赵文馨、尹 瑛 |
17食品 | 董艳涛 | 陈迎来、温世瑾、郑子健、裴亚军、刘智康 |
17老服一 | 赵 彤、冀清霞、张雪梅、张丹阳、冯慧祥 |
17老服二 | 孙 楠、闫旭红、王梓萌 |
17中医一 | 武铃娜 | 白书慧、郑晓敏、段志杰、杨 帆、王美琪 |
17中医二 | 马红利、沈文相、王 怡、马 亿、樊子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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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时间安排
10月12日-10月13日,各班初选;
10月14日-10月15日,系部复核并公示;
10月18日将公示无异议的获奖、受助名单上报学院审批。
四、评审监督台
如对评选过程有异议,可以书面形式或电子文件向系部评审监督台反映情况。
受理地址:综D105
联系人:许先猛
邮 箱:369530428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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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0月12日
附件1:家庭情况调查表.zip
附件2:经济困难量化自评表.zip
附件3:贫困认定申请表.zip
附件4:励志申请表.zip
附件5:励志量化评分表.zip
附件六:国家助学金申请表.zip